各部门、各系部、单列科室:
为贯彻落实《2019年第11次学院党委(扩大)会暨中心组学习会议纪要》精神,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管理,提升校园交通管理水平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机动车辆(公务车、私家车等)进入校园,必须遵照学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。
二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鸣号,限速30km/h,按照道路交通标识标线行驶,非停车位禁止停车。
三、道路停车位靠右顺向停放,地下车库及室外停车场倒车入位(车头朝向通道)。
四、行政楼地下车库禁止逆行出入。
五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,严禁乱停乱放。
六、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实记录,定期通报;违规人次与个人及所在部门、系部年终考核挂钩,扣减稳定安全评分。
保卫处
2019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