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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概况
2025-04-23 08:24  

设处长1人:

   一、在院党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组织制定保卫工作计划,带领本处室职工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责。

   二、坚持以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”的原则 ,认真做好校园的治安、消防、交通、门卫、巡逻、综合治理、外来人员和户籍管理与服务,以及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。

   三、主持召开部门会议,研究、决定、布置、检查和总结本处工作。

   四、组织制定全校性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规章制度,检查督促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的落实,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。

   五、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,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,参与对各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考核。

   六、抓好全院政保工作,保持学校政治稳定。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、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。

   七、发生较大治安、刑事等案件及灾害事故时,立即赶赴现场,实施指挥处置,并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领导。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本院发生的刑事、治安案件,处理一般治安事故。

   八、完善消防制度,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、查处重大火灾事故;依据交通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对全院交通秩序进行管理。

   九、负责本处党风廉政建设,认真研究搞好保卫工作年度经费预算,按照学院财务要求,实施经费使用计划,厉行节约、杜绝浪费现象。

   十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设副处长1人:

   一、积极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,在处长的领导下,负责完成分管的工作,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,强化监督、检查、整治等专项工作的力度。

   二、负责校园治安和校卫队的各项工作,切实抓好校园的稳定安全及宣传教育工作;协助处长组织处室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。

   三、协助处长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

建工作。

   四、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,负责保卫处科室工作协调及督办落实等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,落实检查安全和防范措施。

   五、协助处长处置重大突发安全事故。

   六、协助处长做好各岗位的聘任、考核工作。

   七、协助处长做好学院治安、交通管理和监控工作。

   八、协助处长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。

   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设综合科,科长1人,干事4人:

一、做好学院综合治理工作,负责督促、检查、落实治安防范、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订,负责保卫处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的起草、会议记录整理以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。

二、负责相关文件的草拟以及发布工作。处理上级以及校内各类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管理。督促相关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。

三、负责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,确定重点防火安全部位,建立健全和完善消防档案。定期对校园消防设施、消防器材进行检查、维修、配备和日常管理。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,对存在的各种火险隐患,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。

四、协助当地政府、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。

五、负责保卫处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、上报工作;负责来信来访登记工作。按时上报有关报表。

六、做好教职工集体户口的管理,按时做好新生的信息采集工作和学生户口迁入、迁出工作。

七、负责保卫工作简讯及保卫处公章的管理和使用。
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设治安科,科长1人,干事4人:

一、负责学院内治安管理及校卫队工作。

二、加强学院重点部位的管理及治安隐患排查工作,维护好校园的日常治安秩序。

三、加强门卫管理,做好出入人员、车辆的盘查、登记工作及院内师生的车辆管理和存放工作。

四、重点监督、指导各处室对贵重物品的管理,掌握校园治安动态和各层次人员的基本情况,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,以预防和减 少犯罪。

五、负责调解治安纠纷,处理一般事件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。

六、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学院重点区域、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并督促和协助各系部、处室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工作。

七、依照治安管理法规,加强对系部危险物品的管理,防止火灾和其他治安事件的发生。

八、负责校园各类案件的接报、登记和案件档案材料的保管及移交工作。
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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